一、定义
梅山文化是历代湘中及湘西、湘南部分少数民族,主要是苗、瑶、侗族以及宋开梅山后迁入的汉族等多民族民众在“梅山”大地上所创造的宗教、信仰、知识、艺术、风俗、道德、法律、实物以及其余从社会上习得的能力与习惯的总和。
二、渊源
梅山文化源远流长,是一种自古至今流传下来的古老的文明文化形态,似巫似道,尚武崇文,杂猱着人类渔猎、农耕和原始手工业发展的过程。唐宋时,此地先民称“梅山蛮”,主体民族即苗、瑶、侗以及山越诸族。梅山蛮上溯长沙蛮、南蛮、三苗、九黎蚩尤,一脉相承。宋建县后,汉族不断迁入,民族多元化在此长期传承、复合、融合、积淀,形成现今不同于任何单一民族的、在中国民俗文化史中独具异彩的地域文化。
三、区域
以诸多学者,主要是郭兆祥、李新吾研究成果综述为:北宋开梅山“得其地”(即梅山境域)的大致范围,包括今天长沙市的宁乡,株洲市的株洲、醴陵、湘潭市的湘潭、湘乡、韶山、邵阳市的邵东、新邵、隆回、洞口、武冈、新宁、城步、绥宁,怀化市的溆浦、辰溪、沅陵,常德市的桃源,益阳市的安化、桃江和娄底市的双峰、娄星、涟源、冷水江、新化等共8个地级市、25个县级行政区的全部或一部分国土,总面积达5万平方公里。在文化层面上的空间层次为:第一层为新化、冷水江、安化的全部以及与此三县、市相邻的隆回、新邵、涟源、宁乡、桃江、桃源、沅陵、溆浦的部分归为梅山核心圈;以上县市未归入核心圈部分和双峰、娄星、湘乡、韶山、邵东、洞口、武冈、新宁、城步、绥宁,辰溪、醴陵、韶山、株洲(县)、湘潭(县)等为第二层梅山区域圈;长江以南的云南、广西、广东、海南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等为第三层梅山辐射圈;异国华侨、华人社会为第四层海外余波圈。
四、基本内容及特色
梅山文化的内容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宗教信仰;二是生活习俗;三是反映梅山峒民的劳动、生活、表达思想的文化方式,或称为文化载体。其实这三个方面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,而是互相影响、互现渗透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
古梅山普遍信奉“巫教”、“梅山教”,对天体自然现象,人的生老病死,均视为神鬼作祟。梅山人信奉与蚩尤密切相关的牛角与牛王以及奉枫树为坛神、护卫神、司农、司婚育之神山习俗等。“梅山教”祖师张五郎是他们信奉的又一位男神,他既是一位狩猎能手、开山修路的巧匠,又是一位抗击外侵的英雄。梅山生活习俗主要包括:渔猎、耕种、船工、服饰、饮食、民居、出行、婚嫁、生育、疾病、丧葬、禁忌等。文化载体主要包括民间故事、传说、歌谣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、工艺、医术、武术等等。
梅山文化具有古朴神秘、多元杂糅、俚俗村野等鲜明的地域特色。久远的历史、民族的迁徙、封闭的环境、开发的迟到造成梅山文化古朴神秘的色彩,如巫术中的捞油锅,踩刀梯、吞火吐火以及诡秘的“罡步”、“手诀”等,使人感到朦胧,充满悬念。多元、杂糅则是梅山文化又一显著特征。梅山教由原始的巫鬼教演变而成,后又加入道教、佛教等多种宗教元素,形成一种具有浓厚地域色彩的本源宗教。梅山武术中既有汉人本色,又有苗瑶遗风,且兼百越习俗。对于梅山核心区域新化的乡风民俗,梅山先贤邓湘皋有一句十分确切的评价:“俚俗尊巫鬼,乡风重戚邻”。许多民间故事、笑话、谚语、歌谣及小戏语言俚俗村野,俏皮风趣,含蓄趣味,观众易于接受,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。
五、价值和意义
梅山文化的价值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历史学、民族学、民俗学研究价值。无论是宗教、艺术、民俗等都全面反映了梅山族群的历史、信仰、战争和生活的方方面面,生动地表现了这一地区的文化传统。
2、宗教和艺术研究价值。梅山教糅合成巫、道、儒、佛为一体的宗教流派,这种杂糅的现象颇具研究价值。梅山山歌是民间文学中一枝奇葩,有着浓郁的生活气息,泥土芬芳。演唱形式多样,表现手段丰富多彩,贴近生活,语言俚俗,俏皮风趣,易于传唱。在音乐上也很有特点,高亢亮丽,优美婉转,是音乐和语言的完美组合。梅山山歌是研究梅山民间音乐与民间文学的重要文本。
3、文化经济开发价值。梅山武术、傩舞傩戏、新化山歌各具鲜明的艺术特色,具有很高的经济开发价值。此外,如梅山竹编、安化黑茶、宝庆竹刻、隆回和溆浦的花瑶桃花等,都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。特别是梅山武术的特技和傩戏中的巫术,如捞油锅,踩刀梯、踩火犁、吞火吐火等具有很强的观赏性;独特的民俗文化和新化山歌提供了可产生“差异”的旅游文化资源,两者结合,能创造更好的大环境,促跑文化旅游业,提高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品位价值。
梅山文化所蕴藏的大量古老历史、民族、图腾、宗教、民俗、地理、艺术、文学、经济、政治等方面的珍贵信息,对于了解和研究这一地区及湖南境内和长江流域的古代史、古文化和荆楚文化的流存,具有多方面的社会价值和重要意义。 |